【 家.居的空間價值向度(上) 】

2020/10/20 文山興隆2
1436
0

【 環境存在之道 】


實質環境之存在有賴於相互的諒解及行動。……因為能分享空間,所以人們才能住在一起。因為能將空間劃分,所以才能分享。我們以材料及建築的方式將空間劃分,而空間能夠劃分,表示衝突的利益能夠消解。環境之管理有賴於協議及法律,而空間之使用顯示出習慣及規則。……唯有經過我們的努力,環境才能存在。也唯有經過這種努力,才能使環境繼續存在。


荷蘭學者約翰.哈布雷肯(N. John Habraken)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 


【 集居的價值 】


集居行為是人類的天性,當居民具有高度的環境共識或某些共同願景,並訂定環境形式規範與積極付諸實踐,才能形塑有序與和諧的集居環境。「社會住宅」亦是在這樣的概念下,孕育而生,匯集來自於不同社會背景與文化認同的居民,卻有著相同共識,形成完整社群。


在複合如此多元居民屬性的住宅空間,其承載著每一個獨立個體豐厚的生活經驗與習慣,而面對居民們移居過程中,如何接續過去生活經驗,引導至嶄新環境、場域、文化的更替,延續居民既有的居住行為與心理調適,使其在最短的時間內,融入社群適應全新的生活模式,並重新建構對家的定義與想像。


藉由環境的有形與無形經驗揉合,轉譯居民過去、現在到未來的生命情感鏈結。在轉譯的呈現,則透過無形記憶的書寫保存,方能豐厚與傳頌。當不同居民間的情感交流,蔓延至公共環境(空間)產生彼此相互碰撞的故事和痕跡,社宅集居的價值才能重新編築成具有創造力,且共榮有機的新型態。此外,社宅形成的「公共空間」與「私領域」之場所精神及居民個人特質才得以被彰顯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 


【 個人與群體情感的認同 】


對你我來說,家與記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!

家是你我寧適的避風港!

家是你我情感的交流處!


家是組成城市基礎的重要單元,可透過敘述、書寫、閱讀與紀錄,讓真誠的情感得已抒發與流傳,更隨著時空軌跡呼應著人、事、時的轉化,滋養著「家」這個有機體。透過集居的共融空間與人在居住環境中的成長與互動,刻劃著一則則生命的故事。


拉普普(A. Rapoport)根據「生命因子」理論提出影響居住形式的五大因素:某些基本需求、家庭、婦女地位、私密性與社交。


當藝術作為一種行動,浸潤於我們的生活空間,讓我們得以再次審視影響居住形式因素的排序,提供另一種想像和思考的路徑,透過居住實踐的過程產生意義,將情感認同再轉化的昇華。


如同藝術家崔廣宇《有義務房屋》、《150米的人生可能》,在本次藝術計畫提出的實踐可能,透過影片與行為藝術,喚醒你我對於家與居住的初衷與想像,能否藉以連結群居生命彼此的關聯,知覺住與生活的歸屬。甚而提出:我們有義務讓大家輪流住在這邊,讓大家輪流住,是我們的義務,讓人人有家,是我們的義務。


「家」是創造社會價值的基礎

「家」讓情感關心變溫馨緊密

「家」讓我們有自信立足世界。


人人有家 人人安居 是有義務的願望

我們盡力守護「家」,「家」是一切價值的後盾。